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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東已讀不回?押金存證信函這樣寫才有用(附範本與寄法)

押金討不回來,第一步是寄存證信函。這篇教你信裡要寫的 4 件事、7 天期限怎麼定、郵局怎麼寄、內政部範本在哪裡,以及寄完之後下一步。

退租一個月了,押金還沒回來,房東訊息已讀不回。先不用氣到想告人:第一步是寄一封「存證信函」。它不是律師函,任何人都能自己寫、自己寄,但要寫對幾件事,房東才會知道你是認真的。這篇是押金系列 Part 2,把影片裡的 4 個重點展開成可以直接照抄的範本。

01為什麼要先寄存證信函

存證信函是由郵局留底、證明「你在哪一天、對誰、說了什麼」的信。它本身沒有強制力,但有三個用處:讓房東知道你已經走法律程序;之後調解或聲請支付命令時,證明你已經催告過;郵局會保存副本 3 年,房東不能說沒收到。

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7 條,押金最多 2 個月租金,租約結束、房屋點交後,房東就應該返還,只能扣除承租人應負擔的費用。你寫信的依據就是這一條。

02信裡一定要有的 4 件事

  1. 抬頭:寄件人(你)和收件人(房東)的姓名、地址,再寫清楚租約地址和租期(例如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)。
  2. 事實:押金金額、退租交屋日期、已經清空並點交、房東至今未退還。有照片或對話紀錄就寫「業已點交完畢,有照片為證」。
  3. 要求:請房東於函到 7 日內,將押金新臺幣 ○○○ 元匯入指定帳戶(寫銀行、分行、帳號、戶名)。
  4. 後果:逾期未返還,將向房屋所在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,並保留聲請支付命令、提起小額訴訟及請求法定利息之權利。
可以直接套用的範本
存證信函
寄件人:[你的姓名],住[你的地址]
收件人:[房東姓名],住[房東地址]

一、本人自[起租日]起承租台端所有坐落[租屋地址]之房屋,租期至[到期日]止,並已交付押金新臺幣[金額]元整。
二、本人已於[退租日]搬離並完成點交,鑰匙已交還,租金及水電費均已結清,惟台端迄今尚未返還押金。
三、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7 條規定,租賃關係消滅後,出租人應返還押金。請台端於本函到達後 7 日內,將押金新臺幣[金額]元整匯入[銀行/分行/帳號/戶名]。
四、逾期未返還,本人將向[區公所]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,並保留聲請支付命令、提起訴訟及請求法定利息之一切權利。

此致
[房東姓名]
寄件人:[你的姓名](簽名)
中華民國[年]年[月]月[日]日

03怎麼寄:郵局臨櫃或線上

  1. 臨櫃:到郵局買存證信函用紙(或用中華郵政網站的格式列印),寫一式三份,一份給房東、一份自己留、一份郵局存查,以雙掛號寄出。首頁 50 元、續頁每頁 30 元,再加郵資。
  2. 線上:用中華郵政「電子函件服務」上傳 PDF,線上付費,郵局幫你印出寄送,一樣是雙掛號、一樣留底。
  3. 收執聯和回執(綠色小卡)都要留好。房東簽收日期就是「函到」日,7 天從那天開始算。
  4. 房東拒收或招領逾期退回:信封不要拆,整封留著,它仍然可以證明你寄過。

04寄完之後的下一步

7 天一到沒有匯款,不用再寄第二封。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(免費),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和確定判決一樣有效(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27 條)。房東連調解都不來,就到法院聲請支付命令,費用 500 元。這兩步分別在 Part 4 和 Part 5。

05押金系列其他集

這篇是押金系列全 5 集的其中一集。每一集在 Instagram @lawbao.tw 都有影片,留言關鍵字就會收到對應的完整指南。

06要注意

  1. 押金上限是 2 個月租金;如果你當初付了 3 個月,多出來的部分本來就可以要求返還。
  2. 房東主張要扣修繕費,要看是不是自然耗損,Part 3「耗損」會講。信裡可以先寫「不同意扣除」。
  3. 存證信函的「函到」日期以簽收日為準,不是你寄出那天。
  4. 租約如果有約定其他退還方式或期限,先依租約;內政部租賃契約範本對承租人較有保障,可以對照。

資料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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